享受税务福利的S-Corp公司,你值得拥有!
一个月前我们发布了一篇关于创办有限责任公司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LC) 需要的注意事项的文章 (请点击查看:掌握这几点,让你避开创业雷区在美国当老板)。在此之后有很多客户询问我们关于公司创建的问题。今天,叶阳依迪律师要向大家讲解一下除有限责任公司外的另一种公司类型——S-Corp。
S-Corp是S型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这个名字并不指代一种特定的企业结构,而是指联邦税收待遇。这个名字源自于规定这种税收状态的法典——联邦税法S章。要获得S-Corp待遇,您可以先按照相关的州法注册一个有限责任公司LLC,或者注册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即Corporation,然后向国税局提交2553表格表明您想让您的企业获得S-Corp税收待遇。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您注册的是LLC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其所在州的州税法依然有效。只有联邦的税收有所不同。
一般的C-Corp是指由税法C章管理其税收的股份有限公司。和C-Corp相比,S-Corp不用缴纳公司税。I.R.C. § 1366条文中规定了国税局对待S-Corp的方法:“(b) 盈利传递:任何持股人根据所持股份而获得的收益项目……视同将此收益项目直接传递给持股人,无论公司获取此项目是的来源和方法为何。”直白地说,公司获得的收益将直接传递给持股人,而持股人只需要对此收益按个人税率缴纳个人税。相对地,C-Corp则要按照现行I.R.C.§ 11(a)所规定的21%税率缴纳公司税。当利润再支付给持股人时,持股人还需要再次按照个人税率缴纳个人税。I.R.C.§ 1(h). 这个税收机制也叫“二次税收”。两种机制下的税收优劣计算收到当前企业税率和个人税率的影响,对此国会偶尔立法修改。根据情况,S-Corp的持股人可能能比在二次税收的情况下获得更多收入。
LLC VS S-Corp
LLC或合伙制,即Partnership也采用传递式税收模式,直接把公司收益当作个人收益收税。而S-Corp比起LLC或合伙制的税收模式还有另一个好处,即I.R.C. § 1368规定的给合伙人分发收益的条款。在一个S-Corp没有收入利润盈余的情况下,分发收益在股东的持股成本之内是不需要收税的。在法律定义下,无税分发仅限于S-Corp的财产分发,而一个S-Corp是不能有当前收入利润盈余的[2]。I.R.C. § 1371(c)(1). 相比于LLC或合伙制,这种对于分发财产的待遇和对于收入的要求给了S-Corp选择如何分配工资分发后的收益以一定余地。比如说,S-Corp在支付给其持股人合理的工资之后,需要将剩余的利润按照股权比例分发给持股人,而这个分发在不超过持股人的持股成本之内可以无需缴税。在一般的LLC和合伙制下,所有的收入都算作个人收入,公司所有者的一切收入都需要按照个人税率缴税。
一个盈利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应该选择S-Corp待遇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股东的个人税率等级,公司的盈利程度,以及公司盈余要全部分发,还是要因保证运营资金或其他原因保留在公司里。如果您无法判断是否应该选择S-Corp待遇,考西叶氏律所的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法律建议。
无论您决定注册一个LLC然后选择S-Corp税收,还是想要创造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您都需要在您想要做生意的州内注册企业。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详解了创造LLC的办法,我们在这里将主要讨论爱荷华和明尼苏达州的股份有限公司法。相应的州法可以在爱荷华州法典 (I.C.A.) § 490和明尼苏达州法典 (M.S.A.) § 302A中找到。这两个州都采用了范例商业公司法,并在此基础上做了一些修改。
a. 备案要求:
所提交的文件必须满足所有注册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并提交给州务卿备案。I.C.A.§ 490.120, M.S.A § 302A.011.Subd.11.
b. 法人创立者:
至少要有一名法人创立者才能注册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其姓名和住址必须在创立条款中写明。明尼苏达州规定法人创立者必须年满18岁,爱荷华州则没有年龄限制。I.C.A. § 490.201, M.S.A § 302A.105.
c. 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是必须包含在创立条款中的内容之一。名字必须包含 ”corporation”,“incorporated”, “company”, “limited”或其相应的缩写。名字不能包含任何暗示此公司会在所在州做合法业务以外的含义。名字也必须和州务卿办公室的现有记录或已预留的现有股份有限公司、LLC、合伙制等实体的名字区分,无论是盈利还是非盈利实体。I.C.A. § 490.401, M.S.A § 302A.115.Subd.1(c).
d. 注册办公室和代理人:
创立条款中必须写明注册办公室的地址,用于信件交流。爱荷华州法律规定公司必须始终保有一名州内的注册代理人,而明尼苏达州则不强制要求注册代理人。I.C.A. § 490.501, M.S.A. § 302A.121.
e. 股份:
公司所允许发行的股份总数。I.C.A. § 490.202.1(d), M.S.A. § 302A.111(c).
另外,尽管以下这些项目并不要求在创立条款中写明,您还是必须注意这些内容:
a. 公司规章:
绝大多数股份有限公司都有规章来管理其运营,规章通常由董事会设置采纳。爱荷华州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采取初始规章,明尼苏达州则没有强制要求。I.C.A. § 490.206, M.S.A. § 302A.181.
b. 董事会:
法律要求每个股份有限公司都保有一个董事会以管理其事务,董事会成员由股东选举产生。I.C.A. § 302A.201, M.S.A. § 302A.801,804.
c. 管理人员:
明尼苏达州法律要求公司必须任命两种管理人员:首席执行官(CEO)和首席财务官(CFO),法律也规定了这两种官员各自的责任。M.S.A. § 302A.301, 305. 爱荷华州则要求了一种不同类型的管理人员,即一名书记官负责做会议记录和公司记录保管的工作。I.C.A. 490.840(3).
在注册您所选的商业实体后,如果您的公司符合S-Corp税收待遇的条件,您可以向IRS提交一份2533表格表明您希望公司选择S-Corp税收待遇。但是,您必须主动地维持S-Corp税收待遇。S-Corp待遇每年评估,您需要保持关注您的公司状况,以确保待遇不会因为税法规定的限制条件而终结。要符合S-Corp条件,您的公司必须满足小型股份有限公司的定义,即IRC§ 1361(b):
a. 必须是一个美国国内的股份有限公司。
b. 不能有超过100名股东。
c. 只能由自然人作为股东[2]。
d. 只能由美国公民或美国绿卡持有者作为股东。
e. 只能有一种类型的股权。
如果在任何一年中,公司违反了以上条件中的任何一条,您的公司会失去S-Corp待遇,并在当年视同C-Corp缴纳税收。维护S-Corp待遇需要保持注意,才能让您的利润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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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Corp可能会从之前的C-Corp状态中保留过往的盈余,也可能从收购C-Corp中获得盈余。
[2]有一些信托、组织和IRC§501(c) 规定的非营利组织例外。